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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及小型基建项目承接议标公告

2019-03-14文章来源: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承接两院区零星维修抢修及壹万元之内的小型基建项目(依据科室报告及现场情况按规范施工);

(二)合同期限:1年

(三)结算方式:所承接项目按照湖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总站(2018版)定额及施工当月武汉市建筑工程信息价编制结算书,并附验收单和其它结算资料,报审计科按定额审计据实结算。每半年编制结算一次。

如工程中无法按照定额计价,而市场信息又没有参考依据的主材、零星工程价格,内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审计科和施工方按总务科提供的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咨询市场价格确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审计科转交甲方委托的结算审计公司确定。外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直接由甲方委托的结算审计公司确定。

(四)其他要求:

1、施工质量应严格依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经业主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返工及其他相关费用。

2、施工工期应按照业主要求按时完成,属于抢修工程应在4小时之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并制定抢修方案,在业主下达任务后24小时内到位开始施工,工期视具体情况尽量缩短;其他工程应按业主下达任务后七天内开始施工,并按要求工期按时完成。凡是需抢修的任务,中标服务商接到任务通知后应责无旁贷,必须按甲方的安排执行,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

3、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负全责,若发生安全事故,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同意并承诺严守廉政规定并签订廉政协议。

(五)根据投标人工程费用结算时优惠幅度、质量保证体系、服务方案、类似业绩情况等综合评定,择优选用。

二、资质资料及要求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绩证明材料

5、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系统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上述资质资料

2、报价(结算时,在审计后确定费用基础上的优惠幅度)

3、对项目的说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提交时间

五、资料提交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8:00--2019年3月21日下午5:30(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7:30)一式两份,即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文件密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投标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 系 人:谢 文  027-68894679 

现场联系人:

首义院区  程 荔  027-68894730

光谷院区  郭 川      027-65399933

监督电话:027-68894715

地点:三医院首义院区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