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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市第三医院履职尽责工作分解方案

2015-08-11文章来源:监察科

根据《武汉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履职尽责工作分解方案》(武卫生计生办通〔2015〕29号),我院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内容对照文件按职责范围进行任务分解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否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合理用药。(责任科室:医务处、护理部)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二)精细化服务是否优质。(责任科室:医务处、护理部、门办、党办)

(三)医疗违规收费“回头看”活动是否按要求开展。(责任科室:审计物价科)

(四)是否结合“回头看”活动,同步开展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责任科室:医保办、医务处)

(五)合理用药电子预警管理市、院级平台对接工作是否全面落实。(责任科室:信息科、监察室、院办、药学部)

(六)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是否持久、深入。(责任科室:党办、总务科)

(七)基本药物制度是否落实。(责任科室:药学部)

(八)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责任科室:药学部、设备科)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是否落实。(责任科室:公卫科)

(十)妇幼保健措施是否落实。(责任科室:妇幼保健中心)       

(十一)新农合资金、基建资金、公共经费等重点财政资金管理是否严格。(责任科室:财务科)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十二)“三严三实”活动是否扎实推进。(责任科室:党办)

(十三)是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将自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监察科、党办、院办)

(十四)是否存在深入基层不够的问题。(责任科室:党办、院办)

(十五)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责任科室:党办、院办、财务科、监察科)

(十六)是否存在“为官不为”、“生冷硬推拖”、庸懒散软、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责任科室:党办、监察科、院办)

(十七)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工作日午餐禁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责任科室:党办、人力资源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十八)“三抓一促(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改革发展)”活动是否真正落实。(责任科室:党办)

(十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责任科室:党办、院办、监察科)

(二十)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责任科室:党办、院办、监察科)

(二十一)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审计物价科)

(二十二)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责任科室:监察科)

(二十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责任科室:党办)

(二十四)是否存在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问题。(责任科室:监察科)

(二十五)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是否及时。(责任科室:保卫科、总务科)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二十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责任科室:党办)

(二十七)服务群众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责任科室:党办、院办)

(二十八)信访首接责任制是否落实。(责任科室:党办、院办、监察科、医务处等负责接待信访的科室)

请承担上述28项工作的责任科室,根据任务的内容,开展履职尽责自查自纠工作,找出工作亮点,发现存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到位,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请各责任部门将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工作整理成文字和图片资料,于7月31日前报监察科汇总。

 

武汉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