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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供氧询价7#

2024-01-30文章来源:

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供氧询价7#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名称

规格

单位

预估量(三年)

医用液氧


2000

瓶装医用氧

40L

900

瓶装医用氧

10L

720

瓶装医用氧

5L

70

瓶装二氧化碳

40L

150

瓶装氩气

10L

30

瓶装氮气

40L

30

肺功能专用混合气体(0.3%的一氧化碳、0.3%的甲烷、21%的氧气、其余为氮气)

40L

9

液氮


1200

二、技术参数

1.液氧

1.1氧含量,%(V/V)≥99.5

1.2碳氢化合物总量,10-6(V/V)≤50

1.3水含量,10-6(V/V)≤26.3

1.4乙炔含量,mL/L≤0.04

1.5二氧化碳含量,mL/L≤6

1.6油含量,mL/L≤0.3

1.7颗粒物含量,mL/L≤1

1.8计数单位:液氧,M3(立方米)

2.医用氧

2.1氧含量,%(V/V)≥99.5

2.2水分含量,在20℃,101.3KPa(760mmHg)下,g/M3≤0.07

2.3二氧化碳含量,%(V/V)≤0.01

2.4一氧化碳含量按GB8986的第5章检验合格

2.5态酸和碱含量按GB8986的第6章检验合格

2.6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按GB8986的第7章检验合格

2.7无气味

2.8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瓶装气,10升/瓶

3.二氧化碳(国家标准GB 10621-2006)

3.1二氧化碳纯度,%(V/V)≥99.9

3.2水含量,10-6(V/V)≤20

3.3酸度检验合格

3.4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3.5二氧化碳含量,10-6(V/V)≤5

3.6二氧化硫含量,10-6(V/V)≤1.0

3.7总硫,(除二氧化硫外,以硫计),10-6(V/V)≤0.1

3.8碳氢化合物总量(以甲烷计),10-6(V/V)≤50(其中非甲烷烃不超过20)

3.9苯含量,10-6(V/V)≤0.02

3.10甲醇含量,10-6(V/V)≤10

3.11乙醇含量,10-6(V/V)≤10

3.12乙醛含量,10-6(V/V)≤0.2

3.13其他含氧有机物含量,10-6(V/V)≤1.0

3.14氯乙烯含量,10-6(V/V)≤0.3

3.15油脂含量,10-6(V/V)≤5

3.16氧含量,10-6(V/V)≤30

3.17氨含量,10-6(V/V)≤5

3.18氰化氢含量,10-6(V/V)≤0.5 

3.19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

4.氩气

4.1氩纯度,%(V/V)≥99.99

4.2氢含量,10-6(V/V)≤5

4.3氧含量,10-6(V/V)≤10

4.4氮含量,10-6(V/V)≤50

4.5甲烷含量,10-6(V/V)≤5

4.6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4.7二氧化碳含量,10-6(V/V)≤10

4.8水含量,10-6(V/V)≤15

4.9计数单位:瓶装气,10升/瓶

5.液氮

5.1氮纯度,%(V/V)≥99.9

5.2氧含量,10-6(V/V)≤50

5.3氢含量,10-6(V/V)≤15

5.4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5.5二氧化碳含量,10-6(V/V)≤10

5.6甲烷含量,10-6(V/V)≤5

5.7水含量,10-6(V/V)≤15

5.8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

6.杜瓦液氧

6.1氧含量,%(V/V)≥99.5

6.2水分含量,在20℃,101.3KPa(760mmHg)下,g/M3≤0.07

6.3二氧化碳含量,%(V/V)≤0.01

6.4一氧化碳含量按GB8986的第5章检验合格

6.5态酸和碱含量按GB8986的第6章检验合格

6.6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按GB8986的第7章检验合格

6.7无气味

三、医用氧气质量要求

1. 供应商所提供医用氧气必须符合GB-8982-1998及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医用氧GMP认证相关规定。

2. 供应商提供所供氧气每个批号都应提供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

3. 供应商所供氧气瓶应具有合格证。

4. 供应商对医用氧气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到达院方的医用氧气质量院方对于送到的医用氧气质量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氧气,院方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供应商自费清除出场,且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及相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5. 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询价人应保证氧气送达的时效性。若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直接向第三方进行购买,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进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1. 此次询价供货期为三年。

2. 询价供应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询价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其损失由询价方负全部责任.

3.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关于所投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如询价人在询价文件未能明确,评标委员会将认为询价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响应。

4. 询价人必须对产品的技术资料、参数等做出说明。

5. 应列出技术、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款,并承诺保证气体的质量,做好服务,不管气体供应宽松或紧俏都确保医院的气体供应,气体立方数由院方收货时以院内立方表计核定收货。

6. 应对质保期内容、时间作出承诺。

7. 合同执行期内提供免费7*24电话支持服务。

8. 询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运送、储存、装卸和服务的费用,如有缺失,视为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所送气体都应附有检验报告单。

9. 在本项目的询价公告期内,采购人有权对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进行考察取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询价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10. 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进行测试。

11. 询价人可提前踏勘现场。

12. 付款方式:采取隔月结算一次的方式。据实结算

二、询价人资格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相关资质,有相关类似业绩。

三、询价文件的组成(询价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询价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清单表(需明确各类气体单价,一年总价,三年总价);

3、对项目的详细说明;

询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胶装成册,未胶装的询价文件可能作废)

五、询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6日(提交文件时间:08:-12:00,14:00-17:00)。

询价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询价单位、询价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徐老师027-65399933

采管办: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首义院区综合办公区二楼采管办

武汉市第三医院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