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及化学伤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量:131次

一、眼化学伤的分期分级:

(1)急性期:(伤后1周内)是组织急性坏死、上皮缺损和无菌性炎性渗出阶段。根据烧伤的严重程度,急性期眼烧伤又分为Ⅰ~Ⅵ级。

(2)损伤与修复共存期(中期)(伤后2~6周)炎性反应和胶原酶活性增强,部分重度者角膜自融穿孔、继发微生物感染并伴随其他眼内并发症发生。

(3)稳定期(晚期)(伤第6周之后)眼部经历了组织破坏和组织病理性修复后,角膜上皮愈合或角膜上皮被假性胬肉覆盖,眼表和角膜炎性反应逐渐消退,达到相对稳定的时期。

A.轻度:(1)结膜或角膜缘纤维化范围≤180°。(2)角膜新生血管膜性组织(假性胬肉)侵犯少于1/2角膜面积;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角膜透明区厚度基本正常,虹膜纹理及瞳孔可见。(3)Schirmer试验>10 mm。(4)无眼内并发症。

B.中度:(1)结膜或角膜缘纤维化范围>180°,或伴有小范围睑球粘连。(2)角膜血管化或被较薄的血管膜性组织覆盖大于1/2角膜面积;隐约可见角膜缘轮廓,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无法判断假性胬肉组织下的角膜厚度。(3)Schirmer试验为5~10 mm。(4)无眼内并发症,或伴有并发性白内障、药物可控的继发性青光眼。

C.重度:(1)结膜全部纤维化,有明显的睑球粘连或上下眼睑闭锁或睑裂闭合不全。(2)角膜全部被血管膜性组织覆盖,无法辨认角膜缘轮廓;或曾经有过角膜穿孔,形成粘连性瘢痕,裂隙灯显微镜下眼内组织全部不可见。(3)Schirmmer试验<5 mm。(4)有较严重的眼内并发症,如药物控制不良的继发性青光眼、视网膜病变等。(5)光定位不确定,红绿色觉异常,视觉诱发电位和视网膜电图异常。

、眼化学伤的注意事项:

1. 冲洗:在受伤现场争分夺秒彻底冲洗眼部是处理化学性眼外伤最重要的一步。对于遇水具有产热效应或可产生有毒物质的化学物质,如生石灰、钠、钾、锂、磷、苯酚等,需要用干棉签仔细清除结膜囊内残留的异物,然后再进行清洗。受伤现场可用大量清水/矿泉水反复冲洗,冲洗时应翻转眼睑,转动眼球,暴露穹隆部,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彻底洗出。送至医院后,根据时间早晚再次冲洗,可以使用生理盐水进行冲洗,条件允许时建议使用乳酸林格液或平衡盐溶液进行冲洗,以便更快中和和修正pH值,冲洗应当持续至结膜囊的pH值变为中性为止,若无pH试纸,建议冲洗时间>30 min。

2. 清除异物和处理创面:在眼部彻底冲洗后,若结膜囊仍存在颗粒样物质或眼表存在坏死组织,需要适当进行创面处理并清除异物。

3. 药物治疗:

(1)抗炎药物:糖皮质激素具有双向作用,既有抗炎、抑制新生血管和减少组织坏死的有利作用,又有刺激胶原酶活性、增加角膜组织融解致角膜穿孔的不利作用。应在伤后2周内使用。

(2)预防感染药物:临床可局部使用的广谱抗菌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和莫西沙星等。

(3)睫状肌麻痹剂:使用1%阿托品滴眼液散瞳可减轻睫状肌痉挛引起的疼痛和炎性反应。

(4)胶原保护药物:

a.急性期口服或静脉给予维生素C,1 000 mg/次,每天4次,以补充抗坏血酸盐,增加胶原合成活性。急性期补充抗坏血酸盐至关重要,因为一旦发生角膜溃疡,抗坏血酸盐的保护作用将丧失。

b.补充胶原酶抑制剂,可以防止角膜胶原组织融解;

c.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可抑制中性粒细胞胶原酶的基因表达,清除活性氧自由基,从而降低胶原酶活性,抑制角膜溃疡。

(5)改善局部微循环药物:化学烧伤易造成结膜血管栓塞、闭锁,加重眼部缺血。应用1 000~2 000 IU/ml肝素溶液频繁点眼,可溶解角膜缘血栓和恢复血液循环。急性期即开始持续应用,直到角膜缘血管再通出现血样泪液后,减量持续应用至缺血症状消失。

(6)眼表保护药物:化学烧伤易损伤泪腺、泪液导管系统和结膜杯状细胞,引起泪膜异常,导致不同程度干眼。建议化学烧伤后即开始应用无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局部频繁点眼,稀释炎性反应因子,润滑眼表,促进角膜上皮化。住院患者可应用自体血清点眼。

(7)降眼压药物:眼烧伤后,角膜和巩膜的胶原纤维收缩、小梁网直接受损和炎症细胞碎片堵塞、炎性反应渗出引起虹膜粘连和房角关闭等,均可导致眼压升高。建议选择抑制房水生成的药物控制眼压。在角膜再上皮化过程中,短期口服乙酰唑胺可避免滴眼液中的防腐剂对角膜上皮产生毒性作用。前列腺素类降眼压药物可加重炎性反应,应避免应用。

7. 手术:

(1)早期和中期手术:目的是促进角膜上皮化,控制炎性反应。

a.房水置换术和球结膜切开冲洗术:一般仅适用于部分特别严重的化学烧伤患者,且应在眼部暴露在化学物质中的最初2 h内实施。

b.羊膜移植术:主要适应证是眼烧伤早期和中期,角膜或结膜上皮缺损、溃疡或缺血。应尽早行羊膜移植术。

c.结膜瓣或筋膜囊拉升覆盖术:适应证是重度化学烧伤合并严重角膜缘缺血且存在急性眼前节坏死风险。

(2)晚期手术治疗:主要目的是改善眼表,尽可能恢复视功能的复明手术。病情稳定半年以上,可考虑结膜移植术、角膜缘移植术或同种异体角膜缘干细胞移植术、培养干细胞移植术、板层角膜移植术、穿透性角膜移植术或联合同种异体角膜缘干细胞移植术、眼前节重建术、人工角膜移植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