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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水箱清洗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5#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量:2185次

武汉市第三医院水箱清洗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5#

 

一、项目背景及需求

武汉市第三医院为了保障首义、光谷院区用水安全,现对两院区水箱清洗进行洽谈。

二、洽谈内容

 

楼栋位置

水箱位置

立方量(m³

备注

 

 

 

 

首义

院区

 

 

普仁楼

 

一楼水泵房

25

 

地下室水泵房

126

 

楼顶水箱1

32

 

楼顶水箱2

27

 

楼顶水箱3

12

 

楼顶水箱4

23

 

普济楼

楼顶水箱

24

 

普安楼

底下泵房

40

 

普惠楼

1楼水泵房

50

 

9楼平台

8

 

光谷

院区

地下车库

底下1号水池

60

 

底下2号水池

60

 

 

合计

487(立方)

三、相关要求

(1)要求对两院区所有水池一年进行两次清洗、消毒、排除淤泥、水垢、微生物等对水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保证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清洗完成后分别取水样送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确保检测合格,如水质检测报告不合格则立即无偿重新清洗消毒,直至合格。

(2)洽谈人员必须具有二次供水消毒的营业范围。

(3)洽谈人具有《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及维修服务》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有限空间作业证》(原件备查)。

(4)洽谈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药理检测报告》、《毒理检测报告》《所含重金属检测报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清洗人员必须有防疫部门体检合格证5人以上(原件备查)。

(6)以单位名义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或社保证明5人及以上(原件备查)。

(7)近2年内从事类似服务的相关合同证明文件3份以上((原件备查)。

(8)详尽的消毒药剂名称、成分、配比及浓度说明。

四、洽谈人资格

资格要求为本次被洽谈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洽谈的被洽谈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洽谈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被洽谈人,其洽谈被视为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洽谈要求被洽谈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洽谈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洽谈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洽谈文件的组成(洽谈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洽谈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项目的详细说明,及报价。

3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

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六、洽谈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 1 月21日-2025年 1 月27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洽谈单位、洽谈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027-65399933(光谷)

采管办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