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现在在吃**药,是不是不能喂母乳了?”
“医生,我目前母乳喂养中,我感冒了,能吃**药吗?会影响我的宝宝吗?”
经常在做新生儿出院指导和门诊回访的时候,听到这样的对话。绝大多数的新生儿在出院后都选择母乳喂养,临床医师经常会面临哺乳期母亲因疾病用药而担心对婴儿健康及母亲奶量造成不利的影响,许多医师也会直觉地认为哺乳期用药与妊娠期用药完全相同,从而用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的知识指导哺乳期用药。事实上,妊娠期药物到达胎儿和哺乳期药物到达婴儿的途径完全不同,妊娠期胎儿通过母体循环以较高的浓度接受母亲所用的药物,并通过母亲的肝脏及肾脏解毒和排泄;而母乳喂养儿仅仅摄取从母亲血浆到达乳汁中的药物,但是必须依靠自己解毒和排泄。因此,孕期用药与哺乳期用药还是有不同之处,熟悉各种药物在乳汁中的转运以及对婴儿的影响,既要给予母亲适当的治疗又要同时确保婴儿的安全。
(一)药物到乳汁的转运
几乎所有存在于母亲循环中的药物都可进入乳汁,药物在乳汁中的分布受到药物的许多特征的影响,如药物的酸碱度、蛋白结合率、脂溶性、分子量、离子化程度和母亲血浆药物浓度等。绝大多数的药物是从母亲血浆被动弥散到乳汁,因此母亲的血药浓度是决定婴儿将接受的药物剂量的最重要因素,随着母亲的血浆药物浓度下降,乳汁中药物又会反向转回到血浆中,继之乳汁中的药物水平下降。因此,应该劝告母亲在哺喂她们的婴儿后立即服药。
婴儿通过吸吮母乳摄入的药物必须经其胃肠道的吸收才能进入婴儿体内,其药物代谢动力学相似于婴儿直接口服摄入药物。口服吸收动力学较差、容易被胃酸破坏以及容易被肝脏代谢降解的药物均不易进入婴儿体内,即口服生物利用度低的药物不易进入婴儿体内。一般来说,许多可以安全用于新生儿的药物也可以在哺乳期安全地应用于母亲,不需要在母亲用药期间暂停母乳喂养,然而,母亲应尽可能在服药前哺喂婴儿以减少婴儿可能摄入的药量。
因此,医师在给哺乳期母亲选择可得的最安全的药物时,应选择低M/P比值、短半衰期、大分子量、高蛋白结合率、高离子化程度和低亲脂性的药物。
(二)哺乳期常用药物对婴儿的影响
除个别例外,大多数药物在母乳中的浓度极低,在哺乳期应用是安全的,不需要终止母乳喂养。另外,每一类药物中也至少有几个药物被认为是在哺乳期是安全可供选择的。
大多数镇痛药对哺乳期的母亲或婴儿极少或几乎没有危险。
(1)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极少分泌到乳汁中,仅为母亲剂量的0.04%-0.23%,常规剂量时对乳儿没有影响。阿司匹林:水杨酸很少分泌到乳汁,母亲短期内服用对婴儿几乎没有不利影响。
(2)青霉素和头孢类抗生素:除少数母乳喂养儿腹泻的报道外,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对乳儿几乎没有不利的影响。大环内酯类:红霉素以高于血浆的浓度存在于人乳中,当静脉给药时,其在乳汁中的浓度更高。有母乳喂养儿经乳汁摄入红霉素引起幽门狭窄的个例报道,然而AAP认为在哺乳期应用红霉素是安全的,因为它是儿童中常用的药物。阿奇霉素半衰期长,可在乳汁中堆积,尚无母乳喂养儿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当哺乳期需要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时,首选红霉素,如果有红霉素禁忌症而选用其他药物时,不需要中断母乳喂养。
(3)四环素类:众所周知,当直接给予儿童四环素时,可引起牙齿染色和骨骼生长异常。由于四环素与乳汁中的钙结合,被乳儿的吸收是极少的,AAP认为哺乳期可以短期应用四环素,然而应当阻止母亲长期应用该药。多西环素半衰期长,直接用于儿童时引起牙齿变色和骨骼生长异常的问题比四环素轻,然而,多西环素与钙的结合比四环素少,事实上可能有比四环素更多的乳儿吸收,尽管不禁忌短期应用,长期应用应当避免。
(4)氟喹诺酮类:应用氟喹诺酮类应当谨慎,因为它们在新生动物中与关节病变相关,此类药物通常不用于儿科患者。在氟喹诺酮类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或左氧氟沙星可能是哺乳期母亲的优先选择,因为其乳汁浓度低。总之,氟喹诺酮类不应当作为哺乳期妇女的第一线治疗,然而如果氟喹诺酮类是唯一的选择的话,不需要中断母乳喂养。
(5)酮康唑,酮康唑是一种局部或口服治疗真菌感染的抗真菌药,尽管酮康唑是亲脂性和弱碱性,它有高蛋白结合率和以极低量进入到乳汁,哺乳期母亲可以安全地应用酮康唑。
(三)哺乳期应当避免的药物
极少种类的药物会对乳儿造成危险而需要暂时或完全停止母乳喂养。哺乳期需要绝对禁忌的药物是细胞毒性药物、放射性核素和母亲滥用的药物。
细胞毒性药物如免疫抑制剂对于乳儿即使是极低的暴露也是有害的。
母亲药物滥用如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等已在母乳中被发现。致幻药苯异丙胺(安非他明)可以明显的量分泌到乳汁中。临床医师应当劝告继续滥用这些药物的母亲在其成功的戒断之前不要母乳喂养他们的婴儿。
应用放射性核素检查时,母乳喂养必须被暂停一段时间。核医学医师也应考虑应用在母乳中排泄时间最短的药物,检查之后患者应当泵出并丢弃乳汁直至它不再含有放射活性。
(四)哺乳期间需要谨慎应用的药物
某些药物在哺乳期不是绝对禁忌,但是由于曾经有过对婴儿不利影响的报道,或是由于理论上的担心而应在哺乳期谨慎或避免应用。
1.心血管药物和抗高血压药尽管大多数心血管药和抗高血压药如钙通道阻滞剂、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对于母乳喂养的婴儿几乎没有任何风险,胶碘酮和某些β受体阻滞剂在哺乳期应用应当慎重。β受体阻滞剂是产后常用来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如果哺乳期必须应用β受体阻滞剂,建议首选普萘洛尔(心得安),其在母亲血浆和乳汁中脓毒相对较低。
2.精神调节药一般来说,当给予哺乳期的母亲此类药物如抗焦虑、抗抑郁和神经安定药时,必须谨慎。这些药物大部分在母乳中的浓度是低的,但是普遍都有长的半衰期,且一般都需长期服药。因此当给哺乳期母亲应用此类药物时应当权衡母乳喂养的益处及母亲的临床需要,并告知患者此药对婴儿的风险。
3.抗抑郁药物及锂制剂:母乳中抗抑郁药的水平罕见达到常规治疗剂量的10%,包括三环类抗抑郁药和选择性5-羟色胺重吸收抑制剂。然而,氟西汀(百忧解)、多塞平、舍曲林和锂的累积作用已在暴露于这些药物的母乳喂养儿中被报道,哺乳期应用此类药物应该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