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外墙清洗询价公告(项目编号66# )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量:1170次

我院拟对光谷院区综合楼,首义路院区普仁楼、普惠楼外墙清洗。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

洽谈内容:

外墙清洗面积明细

 

序号

项目

面积㎡

首义路院区普惠楼

1

外墙玻璃

2344.99

2

花岗岩

1202.68

3

铝塑板

3624.13

4

陶土板

372.9

首义路院区普仁楼

1

外墙玻璃

3900

2

铝塑板

3000

3

花岗岩

1500

光谷院区综合楼

1

外墙玻璃

9503.1

2

氟碳漆

4883.4

3

花岗岩

6762.7

 

二、洽谈人资格

资格要求为本次被询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询价的被询价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询价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被询价人,其询价被视为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询价要求被询价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洽谈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询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具备《高空作业清洗资质证书》,所有高空作业人员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人员上岗证》。且作业人员保险意外伤害不得低于1OO万人民币。

7、清洗使用中性清洁药剂,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药剂。

8、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案,施工时不得影响院区正常运转。

三、洽谈文件的组成(洽谈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洽谈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项目的详细说明,及报价;

询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的有可能作废)

四、洽谈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 6月 6日-2024年 6月 14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洽谈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027-65399933(光谷)

采管办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行政办公区采管办

武汉市第三医院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