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住院报销政策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18674次

一、武汉市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三级医院

甲类

乙类

进口

国产

适当放宽

肾移植

材料

材料

(血液30%)

肾透析

职保在职

86.00%

77.40%

50%

65%

60.20%

87%

职保退休

88.80%

79.92%

62.16%

90%

居保住院

60%

54%

35%

50%

42%

42%

(一)基本医疗费用<10万按照上表报销费用;

(二)基本医疗费用在10-20万之间,甲类报销96%;基本医疗费用在20-24万之间,甲类报销98%。乙类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部分按照甲类支付。

二、武汉市职工医保进入大额医保的报销政策

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大于24万进入大额医保(商业保险赔付),24-54万之间的甲类项目,医保基金支付98%。乙类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部分按照甲类支付。

三、武汉市居民医保进入大病医保的报销政策

居民医保超过12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比例赔付。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一)12000-30000(含30000):赔付55%;

(二)30000-100000(含100000):赔付65%;

(三)100000以上:赔付75%;

四、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武汉市大学生医保住院参照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出院时凭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报销。

武汉市大学生医保在医院(除校医院以外)门诊就医,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凭费用清单、发票、转诊单等到学校报销,具体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五、省本级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1000元,年度内2次(含)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78%,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以上基础上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不单独设定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年度最高限额24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