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武汉市卫计委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今年政策变化较大,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申报类别:
1、 重大项目:优先支持重点专科、临床中心、创新平台及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医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跨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西医药及公共卫生专业每项资助经费20-50万元;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执行周期3年。
2、 面上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以上,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以下,同时设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执行周期2年。
3、 青年项目:40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西医药及公共卫生专业每项资助经费2-4万元,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执行周期2年。
二、 申报人条件:
1、 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
2、 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7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1月1日)。
3、 青年项目申报人须未满40周岁(截止2017年1月1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过与申报领域相关文章至少一篇。
4、 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5、 承担对口支援任务,且时间在一年半以上人员,可优先申报,不受本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三、 申报项目要求
1、 申报采取限项申报,具体指标详见附件通知。
2、 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参与不超过2项,未结题的市卫计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的研究方向选题,超出范围不予立项。
5、 不支持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重复申报。
四、 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人须根据项目类别填写《武汉市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报书(2017版)》,同时登录武汉市卫计委网站网报,并确保二者的一致性。
2、 申报重大和面上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查新报告题目须与申报项目完全一致,其他项目不需查新。涉及患者的临床项目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项目须提供有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五、 截止时间
请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交至科教科评审,逾期不予受理。网报账号分配及最终版申报材料另行通知,请认真阅读附件通知,时刻关注同仁科研骨干交流群( 369108604)及OA消息。
六、 联系人
科教科 孙令艳 舒岚 电话:68894828 邮箱:wh3yykjk@163.com
科教科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