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来访者,您好!为更好地为您提供病案复印服务,以下相关注意事项敬请知悉:
1.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复印病案必须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1.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实体原件;
1.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实体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的实体原件;
1.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实体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的实体原件;
1.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实体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的实体原件。
注意:如对上述说明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若因证件不全,不能办理复印,还请您理解,补全所需资料后,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办理。特殊情况下(如:公检法部门、保险机构等)需调取病历,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2. 由于病案归档需要时间,为避免您多次往返,请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前往病案复印窗口办理;如因病案尚未送达病案科或病案未在院内存放,以及申请人证件资料不齐全等因素导致您本次未能拿到病案资料,您可以在病案复印窗口现场预约,也可手机扫码“病案通”或关注“武汉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来院自取或邮件寄送至您指定的地点。注意复印时准确告知复印用途及份数,并核对检查,如有遗漏,及时告知复印窗口进行补印,如未提异议,视为已达到您的复印要求。
3.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规定,病历原件为医院所有,可根据需要提供复印件给您,按照A4幅面0.50元/张收取复印费,收费标准符合省物价局及市物价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医院提供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线上申请统一预收复印费20元/份,根据实际复印张数结算,多退少补,费用原路退回至您的账号。
4. 病案复印窗口受理复印申请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 -17:00。微信公众号上预约服务为24小时开放,审核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请根据需求合理安排您的时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电话:首义院区027-68894832 光谷院区027-6539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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