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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项债开户项目洽谈公告

2019-08-19文章来源:
 

我院拟对卫生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开户项目进行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卫生专项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开户

项目要求:

1、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武财建【2019】17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以及武汉市监察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监〔201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安全优先、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卫生专项债券资金专户遴选开户银行。

2、债券资金:人民币3亿元

二、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在有效期内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符合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印发的《湖北省省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库发[2015]57号)文件规定;

3、供应商必须符合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增补2017-2019年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通知(鄂财库【2018】61号)

4、供应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6、供应商需与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1)供应商须提供总行或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未在湖北省设立省分行的,可由武汉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竞标银行亦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7、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议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议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议标人单位公章):

1.开标一览表;

2.议标资质(上述第二条提到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议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胶封装订,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议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议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2019年8月26日下午4:00,议标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议标单位、投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谢 文: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首义院区综合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