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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关于医疗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2016-03-21文章来源:党办

  承诺人:  黄晓东  汉市第三医院院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第三医院

承诺内容:

一、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100%。运用品管圈规范护理服务流程,开展精准分诊服务方便患者。实施岗位能级管理,将护士分为五个层级,落实优质护理服务、保证患者安全。

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与挂号网及好医网合作预约挂号项目;利用微导诊、微医、官方微信预约平台等引导患者预约就诊;联合健康之路建立爱心诊室,对于复诊的出院病人,实施住院部医师预约服务,减少患者排队候诊时间。

三、医院设置仁馨导医服务台、志愿者服务岗、病员服务中心等服务患者,有提供免费饮用水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每月开展导医服务能力标准化培训;持续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工作,做到出院患者回访率≥90%,患者就医满意度≥90%。

四、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全年抽检门诊处方不少于3000份,抽检出院病历不少于700份。查处结果与当月绩效考核挂钩,记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分解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设立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免费提供就医费用明细查询服务,增强收费透明度。加强物价收费督查。

六、依法依规开门办医,接受各级医疗行政机构的监管。所有临床医务人员100%持证上岗,资质合格率100%,无超范围执业。无假冒伪劣药品出售、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七、聘请10名“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第三方监督,每季度听取社会监督员意见,将整改落实情况一个月内书面反馈社会监督员。

八、严格执行《武汉市医疗服务违规行为问责办法》,从严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责任人,做到查出必究、应问尽问,100%处理到位并公示。

九、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武汉市第三医院医疗服务行为24小时咨询投诉举报电话68894805。每周三下午为院领导接待日。医疗服务投诉在4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的处理率、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